科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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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术诚信建设领导组织机构的通知

浏览次数: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3-06-21    字号:        

晋水院教研〔2023〕92号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意见》和清廉学校建设的工作要求,为推进我院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现成立学院学术诚信建设领导组织机构。

一、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诚信建设领导小组

  长:白继中

副组长:杨志辉   刁光成

  员: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室、人事部、学工部教务部、教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等相关处室主要领导

二、学院学术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制定学院学术诚信建设相关政策;

(二)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学院学术诚信建设工作;

(三)接受重大学术诚信问题的举报,并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建议;

(四)受理当事人的异议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五)公布学术诚信建设情况及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

(六)定期向省级学术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

三、学术诚信建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教学科研与发展规划中心主任兼任。

四、学院学术诚信建设办公室的职责

(一)具体负责学院学术诚信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调查、公布处理结果等;

(二)定期向学院学术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三)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将科研诚信纳入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年度考核;

(四)建立规范的学术诚信教育与宣传制度,将学术诚信和诚信教育纳入高等学校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职业培训内容,开展全员学术诚信教育培训;

(五)保护知识产权,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认真履职,维护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

(六)建立和完善学术评价制度,在职称评聘、科研立项、论文发表、著作出版、成果奖励等方面,逐步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七)加强科学研究的过程管理,对所有立项的科研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时掌握项目研究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强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的监管,使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学术规范完成研究任务;

(八)建立学术成果公示制度、论文发表、科研成果申报前作者签订科研诚信承诺等制度等一系列严谨的管理制度;

(九)实施学术行为监督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申报信息公开、异议材料复核、网上公示和接受投诉等制度,增加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学术诚信专项检查,发布学术诚信建设年度报告,并受学院学术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委托向省学术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