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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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劳务协议书

浏览次数: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9-07-05    字号:        

甲方(学校代表):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乙方(用人部门):                      

丙方(学生)姓名:             系(部)         班级           ,学号                    

鉴于丙方为在校学生,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有关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本协议书所指的勤工助学,是指我院学生取得谋生、求学收入而提供劳务的活动以及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促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并取得一定的报酬用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行为。

一、甲方根据丙方的书面申请推荐其到乙方从事有偿劳务活动,根据协议及考评结果支付劳务报酬。

二、乙方保证:

1、  任何情况下,均不安排丙方从事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极易对人身造成伤害和危险的工作。乙方必须为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各种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保障丙方的安全。

2、  乙方雇佣丙方一般每日不超过1.5小时,每月不超过30小时,需督促丙方不影响学业。

3、  乙方不得向丙方收取押金或其他预付费用。

4、  乙方向丙方支付的报酬由甲方支付,每小时不超过RMB   元。

5、  乙方使用丙方从事创收活动需自行支付报酬并另行签订协议。

三、丙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

1、丙方承诺担任此项工作不致影响自己的学业。

2、丙方签订本协议不视为就业,未与甲方及乙方建立劳动关系。

3、丙方应该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乙方对丙方的违纪行为有权给予处罚。

4、对于非由于提供劳务造成的疾病,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甲方不对丙方违反工作规程造成的伤害承担责任。

5、丙方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需购买(保险公司)学生团体人身保险并交甲方验证。

四、本协议于            日生效,至              日终止。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协议期满;

2、乙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3、丙方由于身体健康方面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4、丙方因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获警告后再次违反的;

5、丙方未购买(保险公司)学生团体人身保险的。

八、乙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但必须通报甲方备案。

九、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乙方移交完毕,如给乙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签章):

丙方(签字、签章):

签订日期: